为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,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,加大对未经审批擅自招生的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整治力度,连日来,右江区按照“整改一批、规范一批、过渡一批、取缔一批”的工作思路,坚持扶持和管理并举的原则,组织力量开展整治无证民办幼儿园专项行动,规范民办学前教育的办学秩序。
成立由区政府办牵头,教育、消防、公安、食药监、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,重点对无证园的园舍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餐饮安全和投入经费等方面进行整治。
整改一批。对符合学前教育规划、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、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,由区教育局书面告知整改意见,实行限期整改。整改期满经评估合格,具备办学条件的,可指导申报办学许可证。
规范一批。对符合学前教育规划和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,加以引导,完善后由区教育局核发办学许可证。
过渡一批。受自身条件限制,通过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无证幼儿园,但因在园幼儿暂时无法分流安置的,实行限期过渡。过渡期间,举办者必须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,所属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措施,确保幼儿安全。
取缔一批。对不符合教育规划、办学条件差、安全隐患严重、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坚决依法取缔。